自上個世紀90年代王某成為中國職業(yè)打假第一人后,一代代打假者前赴后繼涌入該賽道,而隨著短視頻和直播的興起,獲取商品線索、營造悲情人設、鼓噪用戶情緒,裹挾消費者意愿變得異常便捷,也讓“打假”這一賽道變得擁擠。
“東北雨姐”被打假近一個半月后,職業(yè)打假博主們又出手了。
11月2日,打假博主“松哥打虎”在抖音發(fā)布視頻,記錄了他們10月30日進入某公司拍攝維權打假視頻的全過程,與他同行的除了拍攝團隊,還有一位曾打假東北雨姐的博主——“賞金獵人 灰燼”。
視頻中,“松哥打虎”一行人在未經允許情況下進入該公司內部進行拍攝,工作人員對其進行勸離,但博主拒絕。隨后,博主一行人與到場的市場監(jiān)管局工作人員,一同進入辦公樓內的會議室協(xié)商;期間,一位未著裝的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“陳所長”還與“松哥打虎”發(fā)生了爭執(zhí)。
“松哥打虎”提出的核心問題為:該品牌的藕粉產品在配料表里寫明了含有紅薯,但實際檢測出了木薯成分;酸辣粉產品則未檢測出含有“粉”。這與此前打假東北雨姐的情況比較相似。
對此,該品牌官方回應稱:關于近日有網民舉報我司藕粉、酸辣粉“配料表”造假問題,經初步排查,相關產品在我司及生產商于本年度的多批次送檢中各項指標均合格。
事件真相的后續(xù)有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調查,但關于打假博主的“雙面爭議”,或許不會在短時間內結束。
根據博主“松哥打虎”在抖音可查的數據,其第一條視頻在2023年4月27日發(fā)布,當時整個打假博主賽道已經開始出現“咆哮式打假”的風潮,而后“松哥打虎”發(fā)布的打假金鑲玉、揭露外賣餐飲店等視頻內容中,也采取了“咆哮式打假”的風格。
自2023年以來,隨著打假博主的興盛,關于打假博主的雙面爭議一直存在,有觀點認為“咆哮式打假”是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合理方式,另一種觀點則認為,“咆哮式打假”是炒作、是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的“碰瓷”,并不是真打假。
這實際上涉及到幾個問題,即打假博主所提供的證據是否專業(yè)可靠,是否經得起“被打假”,甚至是否能做到自律;另外,打假博主所采取的方式,出發(fā)點是打擊揭露是售假制假的不良商家,還是為了流量、再轉化成可變現的交易。
職業(yè)打假博主的日常操作流程時,先購買一份產品,然后拿著購買的產品到商家,以消費者的身份采取“咆哮式”’的方式進行維權,其拍攝的視頻以沖突性畫面為主,刻意激化矛盾,吸引粉絲關注,賺取流量,這也被外界認為存在“釣魚式打假”之嫌。
而在“主動出擊”的激進方式之下,因為缺乏專業(yè)性和可靠證據,不少打假博主就因此“翻車”。
今年7月,打假博主“狂飆兄弟”與其粉絲打假“玩車研習社”,指稱其出售的二手車輛為重大事故車,但經過第三方鑒定后,結果顯示車輛并無重大事故痕跡。
隨后,“狂飆兄弟”公開道歉,并且持續(xù)掉粉。
據《新京報》報道,某打假博主曾指稱某臭豆腐作坊將白色豆腐用藥水一泡就變黑,懷疑老板“使用硫酸亞鐵等對人體有害的成分”,后來中國食品報辟謠,表示目前市場上可購買的臭豆腐,在配料表中都有硫酸亞鐵,其本身就是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。
當打假博主沒有做好“被打假”的自律,當他們試圖將所積累的消費者的信任轉化為金錢,將流量轉化為交易,開始掛起商品櫥窗、開始直播帶貨時,麻煩才剛剛開始。
揭露食品行業(yè)“科技與狠活”的辛吉飛,曾在直播帶貨中售賣“純原情手工紅薯粉條”,而該產品經打假人王海送檢后發(fā)現,第一次檢測出木薯成分,第二次檢測則未檢出紅薯成分。
“松哥打虎”的直播帶貨中也存在夸大宣傳,甚至是不實宣傳的行為。比如在帶貨一款味精產品時,其宣傳說這款“味精可以當瓜子嗑”。
職業(yè)打假博主都沒能守住真實的底線,這種“拉大旗、扯虎皮”的打假方式,一旦不能把握住專業(yè)性和真實性、無法做到“律己律人”的統(tǒng)一性,一不小心就會淪為披著打假外衣的流量盛宴。
中國法學會會員周正國律師表示,目前打假題材視頻成了一些博主新的流量密碼。一些博主為了博取流量刻意營造與商家的沖突畫面,在商家營業(yè)場所大吵大鬧,實際上已影響了商家的正常經營。博主應當增強自律意識和法律意識,守住法律底線,規(guī)范監(jiān)督行為、維權行為,通過正當途徑進行維權。
根據藍鯨新聞的調查,自2023年打假博主賽道走紅后,不少商家都表示接到過“打假博主”的勒索電話。有人拿著產品和宣傳頁面上兩個字的不同,張口就要500元賠償,“不賠就曝光”;也有人針對商家未及時更新產品相關信息大做文章,稱“不給錢就給12315打電話”。
甚至市場上還存在有“職業(yè)打假群”,這些群里一般會配有“打假師傅”,需要群成員付費跟其學習。交了錢,打假師傅會告訴你“打假的具體品類,教你怎么找店鋪、找鏈接”以及涉及非法添加劑、執(zhí)行標準問題、無中文標簽、三無產品等“打假教學要點”。
有“打假師傅”曾說,“只要是我?guī)У娜嘶敬蚣僖粏尉湍苡?00~1000元收益,做久了2萬一個月也是不難的?!?/p>
顯然,在網紅博主的鏡頭里,打假不僅容易成為流量盛宴,忽視了打假背后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核心訴求;還可能成為擾亂市場秩序、謀取不正當利益的“溫床”。
打假本身沒有錯,但心懷惡意的打假絕不可取,相關部門也在出臺法律法規(guī),以規(guī)范消費者維權行為、整頓不合理的職業(yè)打假行為。
今年7月1日生效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》規(guī)范了消費索賠行為:規(guī)定投訴、舉報應當遵守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有關規(guī)定,不得利用投訴、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,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,擾亂市場經濟秩序。通過夾帶、掉包、造假、篡改商品生產日期、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的賠償或者對經營者進行敲詐勒索的,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處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對此,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梅心向媒體表示,該條法規(guī)對市面上違規(guī)、違法打假人設定了法律底線,明確了入刑標準,是對市面上極端打假行為的一種震懾和約束。
法律法規(guī)對消費者維權行為的進一步規(guī)范和明確,也是給職業(yè)打假博主們敲響警鐘,以防止其濫用公眾信任,甚至是將打假變成一門吸引流量、轉化變現的生意,這與維權的初心完全相悖。
而市場上確實存在著監(jiān)管滯后、管理缺位、消費者維權難、維權貴、維權渠道淤塞等現實問題,職業(yè)打假者之所以能享受到流量紅利與消費者的追捧,核心是消費者維權困境與壓抑心態(tài)的投射。
對于消費者而言,以正常訴求和合理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永遠沒有問題,但也要擦亮眼睛,對“咆哮式”“策劃式”的打假內容報以警惕之心,因為這何嘗不是一種新形式的“制假造假”。
對于企業(yè)而言,保證產品質量的真實可靠應該是企業(yè)發(fā)展中的應有之義,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、對消費者保持透明公開的態(tài)度更是需持續(xù)堅持的長期主義,但在面對惡意打假問題時,企業(yè)也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。
一個公平、真實、健康的市場環(huán)境,需要各方都保持理性,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而非利用流量時代的“大喇叭”逞一時之快,不僅有可能被流量反噬,也從根本上不利于市場規(guī)則的有序運轉。
也請這些打假博主們捫心自問,你們是“打假”還是“假打”?是“正義”還是“生意”?(本文首發(fā)于鈦媒體App,作者|馬金男,編輯|劉洋雪)